Taiwan-Malaysia Cross-Border Marriage
專為台灣與馬來西亞跨國伴侶設計,協助結婚登記、文件公證認證及配偶居留申請 全程中文,讓愛不被距離與法律阻隔。
服務說明
台灣人與馬來西亞人結婚,涉及兩個法律體系的文件認證、登記手續與簽注申請。 理海法律熟悉兩地法規,協助您完整處理每一個步驟,讓婚姻大事順利無礙。
說明台馬兩地婚姻登記法規差異,確認雙方身份狀況,規劃最適流程。
協助備齊台灣戶籍謄本、單身證明等文件,並安排外交部文件認證(Apostille)。
協助當事人赴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確認合法婚姻關係成立。
協助馬來西亞配偶申請依親居留證,安排雙邊生活。
協助將台灣婚姻文件辦理翻譯公證後,赴馬來西亞國家登記局(JPN)完成婚姻補登記。
婚後財產登記、聯名持有、子女籍別確認等後續法律安排,一併提供諮詢。
需要依序完成:① 馬來西亞 JPN 申請馬方單身證明;② 馬來西亞政府認證翻譯官中譯單身證明;③ 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;④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;⑤ 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;⑥ 台灣移民署申請馬方依親居留;⑦ 民間公證人公證中、英文結婚證書、戶籍謄本與出生證明;⑧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;⑨ 駐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認證;⑩ 回馬來西亞 JPN 補登記結婚。
先在馬來西亞 JPN 申請單身證明,交由馬來西亞政府認證翻譯官翻成中文,再送馬來西亞外交部驗證,最後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認證。完成這四道手續後,才能拿到台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。
結婚書約 3 張、雙方護照正影本、馬方現有居留證正影本、台方現有身分證正影本、已認證的馬方中英文單身證明正影本、台方現有戶籍謄本與戶口名簿、雙方白底證件照片、馬方中文姓名聲明書、台方父母護照影本、房屋所有權狀或租約正影本,以及同住證明。
台灣結婚登記後取得的中、英文結婚證書、戶籍謄本與出生證明,要先經民間公證人公證,再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,最後到駐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認證,才能帶回馬來西亞 JPN 補登記。
雙方入出境走人工通道的護照頁面影本、雙方白或藍底證件照片、雙方護照正影本、馬方馬來西亞身分證正影本、馬方新居留證正影本、馬方婚前居留證影本、馬方出生證明正影本、台方已認證的中英文出生證明與戶籍謄本正影本、已認證的中英文結婚證書正影本,以及 KC.06 表格(JPN 2 樓先領取)和已蓋章的宣誓書(JPN 1 樓辦理)。
可以。先用理海法律免費的「台馬結婚闖關小遊戲」逐關核對每個機關要帶的文件;也可以加入理海官方 LINE 傳「預審」,送件前由我們協助核對。
以上為「台灣先登記」流程的一般整理,實際文件要求以各機關當時公告為準,送件前請再確認。